0663-8123551

广东揭阳榕城工业园区省级开发区道路快速化及沿线配套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3-445202-17-01-624046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揭阳榕城工业园区省级开发区道路快速化及沿线配套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揭阳榕城工业园区省级开发区道路快速化及沿线配套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东揭阳榕城工业园区省级开发区道路快速化及沿线配套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公示名称

广东揭阳榕城工业园区省级开发区道路快速化及沿线配套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10月24日

评标情况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结论: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分别是: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述4家投标单位均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4家投标单位均按时解密投标文件,4家均通过初步审查。

二、各投标单位的评审情况:

备注:综合得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

序号

投标单位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综合得分

排名

1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0

31.74

39.98

91.72

1

2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00

29.18

39.92

89.10

2

3

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00

27.10

39.97

85.07

3

4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6.00

27.08

39.99

83.07

4

三、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条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2969437.92元,投标下浮率0.80%;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2978418.08元,投标下浮率0.50%;

第三中标候选人: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2957464.38元,投标下浮率1.20%。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969437.92元

质量承诺

合格。符合国家、广东省、揭阳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规 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对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杨琪

资质资格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0041223

资质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咨登2720221233632

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51002332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证书编号:E151012055

 

业绩情况

/

中标候选人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978418.08元

质量承诺

合格。符合国家、广东省、揭阳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规 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对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远福

资质资格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00061100

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51003588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证书编号:E151010585

 

业绩情况

/

中标候选人

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957464.38元

质量承诺

合格。符合国家、广东省、揭阳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规 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对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蒋成建

资质资格

资质证书:土建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51007422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证书编号:E151005015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榕城财政大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663-862699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3-8665864

联系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榕城财政大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5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发布时间: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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