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乡村大港自然村集体建设用地联营
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四乡村大港自然村集体建设用地联营项目
2.项目编号:JX-LY[2025]05001
3.项目地址:该地块位于揭西县棉湖镇四乡村委大港村
4.项目总投资:人民币约800万元。
5.合作年限:40年
6.合作内容:
6.1 概况:该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开展谋划农业创新产业基地项目,属于商业项目。宗地面积:4420.7平方米(折6.63亩)。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6.2 联营方式:采取合同型联营方式,即联营各方既不成立新的法人,又不建立合伙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对外债权债务的承担均以联营合同约定为准。联营项目由合作企业开展和实施。
揭西县棉湖镇四乡村大港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供联营合作企业使用,不参与合作企业对联营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合作企业负责联营项目的投资、技术、建设、日常管理和运营。联营项目的启动、建设、运营和日常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合作企业负责。
7. 项目涉及主要费用情况:
7.1分红资金、红利的支付
经第三方公司评估,揭西县棉湖镇四乡村大港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土地入股,在联营分红逐年支付的情况下联营合作企业应按6万元/年的标准向揭西县棉湖镇四乡村大港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联营分红,且每5年递增5%
7.2根据揭西县自然资源局向棉湖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缴交用地报批相关费用的通知》要求,揭西县棉湖镇四乡村大港股份经济合作社需向有关部门缴交耕地占用税、有偿使用费、水田成本结算、耕地成本结算、粮食产能等各项税费合计203.0624万元。鉴于当前集体经济薄弱,无能力自行向上级缴交该费用,联营合作方与揭西县棉湖镇四乡村大港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联营协议后应当代揭西县棉湖镇四乡村大港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有关部门垫付该款(视为揭西县棉湖镇四乡村大港股份经济合作社向联营合作方的暂借款,但不计利息),揭西县棉湖镇四乡村大港股份经济合作社在联营期间逐年用联营分红向合作企业抵还该款直至还清为止(不计利息)。
二、申请企业资格要求
1.名称以联营合作企业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经营范围包括: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农业管理;农业园艺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休闲观光活动;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
3.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由联营合作企业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6.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7.竞选单位承诺建成投产后年产值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承诺书。
8.竞选单位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选单位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项目竞选(须提供声明函):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被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9.参与竞选的市场主体单位必须承诺其提交的资格条件资料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及欺骗性行为。否则,项目主体单位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审核确认、当选为竞得候选单位、当选为竞得合作企业的权利,需提供相关承诺书。
三、报名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竞选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2025年6月13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带齐相关资料到广东秉诚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一等78号402号)报名,并领取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竞选保证金缴纳凭证。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
2.竞选保证金:本项目竞选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竞选保证金应汇入揭西县棉湖镇四乡村大港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报名时提交缴纳凭证。单位名称:揭西县棉湖镇四乡村大港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广东揭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棉湖支行;账号:80020000011686871)
3.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未中选的竞选单位保证金,在竞得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
(2)竞得合作企业的竞选保证金,在竞得合作企业与项目主体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 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中选后,竞得合作企业自收到《竞得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能按照选择合作方案的规定与项目主体单位签订协议的,将被没收保证金。
(4)请自行查阅公告中的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四、递交竞选文件
1.递交竞选文件方式:现场递交竞选文件。
2.递交竞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5时00分。竞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30日14时30分。
3.递交竞选文件地点:广东秉诚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一等78号402号)
五、资格审查及公示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竞选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按照评审因素的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竞选单位为竞得候选单位。
2.申请人为1个或1个以上的,本次公开选择活动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申请人为1个或1个以上的,本次公开选择活动有效;若参加竞选的企业均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本次公开选择活动即宣告终止,将另行组织公开选择活动。
3.评审结果及产生的候选单位资格名单将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村务公开栏、“阳光村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日。
4.公示期满后,代理机构根据公示的情况,将中选单位通知委托方,委托方要在3日内按法定程序予以确认,并由委托方向中选单位发出《竞得通知书》。
六、其他
1.本次公开选择市场主体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所需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文件。
2.申请人和申请企业应详尽了解本次四乡村大港自然村集体建设用地联营的情况及合作条件,提交竞选文件视同对本次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的项目情况及合作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潜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合作内容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项目主体单位提出。项目主体单位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3日内,对异议内容作出答复。
4.对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的全过程有异议的,可以在候选单位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主体单位提出质疑。项目主体单位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之日起3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逾期提出质疑或投诉的,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发布的媒介:
1.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8日至2025年6月13日止。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村务公开栏、“阳光村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项目主体单位
项目主体单位名称:揭西县棉湖镇四乡村大港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主体单位地址:广东省揭西县棉湖镇四乡村大港小组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302758535
2.代办单位
名称:揭西县棉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棉湖镇田下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3-5255512
3.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秉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一等78号402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3-8123551
2025年6月8日
发布时间: 2025-06-08